林鄭認未檢討佔用官地罰款
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,完全贊同多年來未有檢討提高非法佔用官地的罰款,是不合適。
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,討論審計報告有關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問題。民建聯李慧琼批評,地政總署執法不力,未能監察問題,罰則又過時無阻嚇力。
林鄭月娥表示,明白公眾關注有人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問題,地政總署曾在04年與當時的發展局研究提高非法佔用官地的罰款,但當時認為修改法例費時,傾向採取不用修例的途徑處理問題。她上任後,地政總署無再提出提高罰則的建議,她贊同條例多年來未有檢討有關罰款條例,是不合適。
地政總署及其他政府部門面對相當重的工作壓力,局方會以積極的態度面對審計報告的批評,未來會繼續配合地政總署的工作。
星島日報 5-5-2012
留言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