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耀棠倡梁 7•1向基層派錢


候任特首梁振英尚有兩個月才正式上任,選舉期間全票支持梁振英的工聯會,榮譽會長鄭耀棠促梁振英兌現選舉承諾,七月一上場就針對性地「開倉派米」,在一兩個月內向長者發放每月雙倍生果金,綜援出雙糧,長者醫療券加碼至一千,以及「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畫」改行雙軌制,扶助「老弱病殘」。鄭耀棠又期盼梁振英先易後難地幫助打工仔,首先規定僱主必須向僱員支付遣散費,然後在短期內訂定十七日法定假期,再在任內立法訂定標準工時。

梁振英在政綱提出,六十五至六十九歲長者,通過入息資產審查後,可領取二千二百元雙倍生果金。鄭耀棠認為,該項措施無甚爭議,連同其他一次性的措施,如綜援戶出雙糧,長者醫療券由五百元加碼至一千元,受惠長者的年齡由七十歲或以上,降至六十五歲,都可於梁上任後一兩個月內推行。他又指,「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畫」亦可即時通過行政措施改行雙軌制。現行交通津貼以家庭為單位,只有二萬多人申請,遠低於政府估計的二十萬,應以個人或家庭為單位雙軌並行,擴大受惠網,鼓勵就業。  有針對性助老弱病殘
  
他相信,「(這些)最容易做,不用僱主付鈔,由庫房拿出來就行,邊個敢批評?這樣才可以緩解社會的不公平,貧富差距。」他強調,派錢要有針對性,「派要派得其所,幫老弱病殘,為最不能自助的人提供支援……唔係叫你人人派六千元。」他說,由於不知道受惠人數,難以估計涉及的開支,但「點都唔會超過一人派六千元(的總開支)」。
  
規定僱主須付遣散費
對於「打工仔」,鄭耀棠期望梁振英首先推行的是規定僱主必須向僱員支付遣散費。自從政府推行強積金,僱主可利用強積金供款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,鄭耀棠說,尚且不提實現全民退休保障這個大藍圖,至少規定僱主解僱員工後,發放遣散費,令「打工仔」有所保障。
  
鄭耀棠認為,梁振英第二項任務是把俗稱勞工假的十二日法定假期,與公眾假期看齊,讓所有僱員每年可享十七日假期。他坦言,梁振英亦曾向工聯會承諾「逐步來」,工聯會也非要梁一上台就做到。他明白會引起僱主反彈,因此要「循序漸進處理」,在短期內推行。
  
三幾年搞掂標準工時
至於標準工時,鄭耀棠期望梁振英「在任內搞掂,不祈求他一年內搞掂,至少要三幾年。」他慨歎,「我們最關心標準工時,打工仔有返工無放工時間,隨call隨到。好多行業都沒有加班補水,銀行就最明顯。」鄭耀棠明白要實現標準工時立法殊非易事,「要僱主心甘命抵好難,他們短視不願付出,一大聲一點,就說要搬走,企業責任令人搖頭歎息,所以政府要主持公道。」他促請下屆政府成立委員會,研究標準工時的標準。

星島日報 8-5-20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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