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表文章

目前顯示的是有「[政黨-支聯會]」標籤的文章

羅范履新 未思考加入新政府

前梁振英競選辦主任羅范椒芬,昨正式簽約為候任特首辦主管,並在上任首天即與特首辦主任梁卓偉舉行工作會議,討論政府架構重組的工作。雖然羅太的任期只至六月三十日,她昨天表示現時沒有想到加入新政府問題,但在追問下卻拒絕排除這可能性,只表示「希望專注於現在的工作」。羅太昨天已退任中電獨立非執董之位以配合任命。建制派議員讚揚她是合適人選,但民主派議員認為她出爾反爾,反映梁振英政府欠缺誠信。 候任特首辦昨宣布,即日起委任羅范椒芬為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主管。羅范椒芬表示,兩屆政府的交接是當務之急的工作,「我覺得現在交接最重要的工作,是政府架構重組要盡快能落實,因為有了架構才能落實人選,七月一日整個班子能齊全地去接受任命,對下屆政府的施政絕對是很重要的事。」    羅范椒芬在梁振英當選前後,均指無意加入新政府,並曾說:「任何人今日再說羅太是個負累,我都不會做」,但昨日又躋身候任特首辦主管。她指,因時間緊逼,看到有需要幫忙推動加快交接工作,因此「為香港的整體利益,希望再作一些貢獻」。被問及會否在七月一日過渡為新政府一員,羅太表示現在沒有這想法,記者追問「會否有個肯定的答案,會或不會、或會否考慮加入」時,羅太只說「我希望……只專注現在的工作」。至於她是否負累,羅范椒芬表示要由梁振英判斷。    李卓人質疑出爾反爾    新任命的任期只有兩個多月,但羅太昨亦退任中電獨立非執董、審核委員會和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委員之位,以配合任命。她亦不會在下月八日舉行的中電股東周年大會上,接受股東選舉為董事。    工黨主席李卓人質疑,羅范椒芬今次出任候任特首辦主管,日後可能加入新班子,與梁振英競選時表明助選團不會加入新政府的說法相違背。他又指,羅太「出名同好多人唔夾」,質疑她人緣不佳,而且她在教改一役的處理手法令市民反感,不適宜出任新職位。民主黨張文光亦批評,羅太的任命是梁班子出爾反爾,反映梁振英政府欠缺誠信。公民黨梁家傑認為,羅范椒芬重返政府會令人勾起她為官時不太好的記憶,梁振英起用她,反映他組班有困難。    建制派讚經驗豐富   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和工聯會黃國健均讚羅范椒芬有相關工作經驗,是出任候任特首辦主管的合適人選。工業界林大輝形容她「絕對是人才」,有豐富公務員經驗,履歷「不容置疑」。新民黨主席葉淑儀指,羅太完全夠資格出任新職位,沒聽聞公務員對她有意見反彈。對於羅范椒芬...

鄉議局顧問田北辰支持政府處理新界僭建物

身兼鄉議局顧問的新民黨副主席田北辰,在本台節目表示,支持政府決心處理新界僭建物,呼籲村民盡量申報,而且亦可以順道檢查村屋的安全。不過田北辰就建議,當局可以先處理最新一批的新界僭建物,有多年歷史的僭建物,容後處理。他又希望新界村民以溫和方法表達意見。 田北辰承認,自己在壽山村道的住所,亦曾經有僭建,但已經處理。 商業電台 18-4-2012

曾偉雄:如果唔鍾意喺度 你有權選擇

【本報訊】支聯會昨在中聯辦門外舉行悼念六四活動,警方未經傳媒同意就強行實施新安排,於正門前花槽小角落設「核心採訪區」,只許四間電視台上去拍攝,電台及印刷媒體記者不得要領。鷹派「一哥」曾偉雄昨更揚言,記者若不滿可選擇離開採訪區。香港記者協會炮轟警方打壓新聞採訪自由,要求即時取消中聯辦門外的採訪限制。 優待電視台歧視攝記 示威完畢後,警方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郭柏聰稱希望「理順」及「方便」傳媒工作,承認今次非最好安排,但指記者經警方批准才能進入花槽,「因應情況,唔可以一刀切每一次都准,或者每次都唔准」。對於為何事前沒諮詢傳媒,他稱會繼續聆聽意見:「其他文字傳媒都有被通知呢個新安排,今日朝早都同記協代表傾過吓偈。」 記協主席麥燕庭證實,警方昨凌晨致電知會她新安排,她反對不果:「我話咁樣即係歧視攝影記者,佢係咁話試吓先。我同佢拗咗二十分鐘,好似對住塊牆講嘢咁!」她呼籲同業遇上不合理採訪安排時即集體拒絕,「唔好入唔合理嘅記者區,我睇唔到點解要投降」。 警務處長曾偉雄昨在沙田大會堂出席公開活動後向傳媒解釋,電視台有大型器材,不適宜移動,警方因此才於中聯辦門外實施新安排,封鎖線並非限制採訪,而是確保公眾安全。他強調,現場警員已作彈性安排,但確保公眾安全的責任「一定要行先」。 當現場記者連番追問此安排是否歧視非電視台記者、設採訪區是否恆常安排時,曾偉雄稱應記者要求才會設採訪區域,「如果你唔鍾意喺呢度(採訪),你有權選擇」,說畢拂袖而去。 社民連製狼鷹帽諷刺 社民連主席梁國雄批評,曾偉雄上任後多次打壓示威及新聞自由,上述新安排更不合情理,「無論係印刷定係電子傳媒,大家都享有同等新聞自由,如果只得電視台享有更多自由,根本就係限制其他媒體嘅新聞自由,咁做唔係進步」。社民連 20 人昨由灣仔修頓球場遊行至警察總部,抗議警方無理在中聯辦外設立示威區和傳媒採訪區,又自製狼鷹合體帽,諷刺曾偉雄為巴結權貴而侵犯基本法賦予市民的集會自由。 蘋果日報 16-4-20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