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聯會促修例保障婦女享全薪產假


一項調查發現,9成受訪者贊成在職婦女享有全薪產假及產後工作保障期,以免她們分娩後被解僱。

工聯會去年11至12月向各屬會及網上進行問卷調查,訪問870人,發現兩成人認為,產後的保障期應為6至8個月,近3成認為保障期應為3至5個月。

工聯會婦女事務委員會主任梁頌恩促請當局,修改法例,保障婦女懷孕的權益,又建議將男性侍產假全面落實至私人機構。

香港電台 7-5-20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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