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建地建公屋 林鄭「開綠燈」
市區重建局主席張震遠早前建議,可考慮將部分收購得來的市區土地用作興建公屋。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回應指,市建局要維持財政自給、謹慎理財的原則,但亦表明這些「原則性、策略性工作」並非不可更改。有市建局成員認為,林鄭月娥的言論,無疑為市建局用地轉公屋的做法「開綠燈」。
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出席市建局「需求主導」項目記者會時,被問及市建局地轉公屋用途時表示,根據《市區重建局條例》,市建局推行更新計畫時,要維持財政自給的長遠目標,以及符合謹慎理財的原則。「如市建局每次好像這次花十多億去做項目,有九億用作賠償,徵集的土地興建沒回報的公屋,就是衝 這兩原則。」但她又指,這些「原則性、策略性工作」並非不可更改,「但在現行政策下這不是市建局可隨意決定的工作,一定要配合政府政策。」
15億投資料蝕錢
身兼房委會委員的市建局非執行董事黃國健認為,林鄭月娥上述的講法,是為市建局用地轉作公屋發展「開綠燈」,但認為當局必須確保市建局交回土地後,能在收入上得到補貼,「市建局現在動輒也要以每呎八、九千元展開收購,若沒有得到政策上的配合,日後可以蝕得很慘。」
他表示,個人贊同有關做法,問題是市建局近年收購的多是「蚊型」地盤,即使能夠興建一兩座公屋,日後行政管理費也會很高,鄰近私樓也可能提出不滿,認為用作發展居屋,甚至是重建夾屋,或會更加可取。
另外,市建局昨公布首批由舊樓業主自發申請重建的「需求主導」項目。市建局主席張震遠表示,去年推出計畫共收到二十五份申請,三份獲被挑選,包括兩個在深水埗海壇街及一個於大角嘴杉樹街與橡樹街交界,共涉及二百二十六個業權、二百九十名住戶;總發展成本約十五億元,當中約九億用於收購成本,「按照今日樓價和賠償條件,預計這三個項目是會蝕本的,但與(市建局)其他重建項目沒有大分別。」計畫預計七年後完成重建,可提供二百三十個中小型單位。
申請項目的基本門檻須至少有六成七業主贊成、重建地盤面積超過四百平米及樓宇明顯失修。張震遠指,今次三個項目申請者擁有業權份數都超過七成,項目涉及樓齡達四十五至四十九年,內有劏房和僭建物。至於其餘廿二個申請未被挑選,原因均為未能達到門檻要求。
須八成業主同意
市建局將給予三個項目業主六十天考慮,最終要有八成業主同意,再經發展局局長審批,方完成收購程序。張震遠相信,計畫由業主提出,收購應會受歡迎,但要得到八成業主同意,仍有一定挑戰。
星島日報 21-4-20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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